马旭辉: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
2016年以来,宜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常管、长严有效机制,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纠“四风”、惩腐败,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管理的“存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带来的“获得感”。
将“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协助市委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围绕“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三个重要环节,市“四大家”班子成员、市直79个单位及332个二级单位、11个镇、227个村(社区)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根据职能职责、工作岗位,量身定制了责任清单,建立了以市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支部为基础,三级联动的责任清单运行机制,压紧压实市镇村三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将《准则》《条例》宣传到基层。以党章、两部准则、三部条例的学习为重点,分层分类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党员干部采取专题辅导、宣讲培训、法规测试、案例教育、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农村党员文化水平不高、流动性大的特点,精选《准则》《条例》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通过张贴宣传图片、漫画解读、典型案例分析、上门入户等方式精准宣讲,在全市营造了真学、真懂、真用的强大气场。2016年,各镇、村党组织共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讲269场,26000多名党员受教育。
将作风建设夯实到基层。制定《宜城市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紧盯年节假期和谢师宴高峰期等重要节点,早提醒,勤教育,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手段,不间断、高频率地开展监督检查。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涉及基层站所干部和村干部11人。对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四风”问题的市农广校,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给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将执纪审查重心下沉到基层。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分类处置,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涉及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扶贫资金、土地征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小官、小案、小事”。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61件,其中,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1人,同比增长86%。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每季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
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村级党组织全面推行述责述廉、考核评价等制度,推行党员目标管理、纪实管理等办法,督促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住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性环节,深化基层党务、政务、财务、村(居)务公开制度,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宜城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加强村(居)主要负责人的届中审计、离任审计。2016年,宜城市、镇两级纪委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个专项治理”,发现并处理问题221个,涉及金额123万余元。
将纪检组织健全在基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要求市直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基层站所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在村(社区)实行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针对行业特点和地域特征,对每个党支部的纪检组织或纪检人员制定个性化的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法、考评办法。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委员共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120余次,纠正提醒苗头性问题35个,协助市、镇纪委查办案件20件,发挥出了党风廉政工作宣教员、监督员、联络员的作用。(马旭辉 宜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