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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军同志勤廉典型事迹材料

时间:2020-10-19 17:29:30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李祥军,中共党员,襄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20多年来一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多次被授予省、市先进个人。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市工商局、市消委批准成立李祥军消费维权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以来,积极从事消费维权工作,成绩斐然,被老百姓点赞,是市场监管局的一面旗帜。2019年2月,李祥军消费维权工作室被列为全省法治示范点。

  李祥军始终坚持“四稳”的做人做事原则,工作上兢兢业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处理了一批批群诉群访大案要案,化解社会矛盾,助推襄州经济健康发展。

  一、“身稳”工作生活有担当。

  他处理事情不用不文明的语言,尊老爱幼。与女同志讲话,礼貌有度,关心教育女同志,爱岗敬业。他在担任工商局机关一支部书记以来,积极开展廉政讲课,要求同志们,爱岗、爱业、爱家,不要被婚姻的背叛,断送了幸福的家庭,只有家庭幸福了,才能安心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局上下家庭幸福感得到增强,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每年他主动协调全区20多家区直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集中无害化销毁假冒伪劣产品价值每年在70万元以上,充分体现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襄州的高度社会责任担当。

  二、“嘴稳”吃廉政饭,做文明事。

  在工作中拒绝吃请,主导机关党员干部在单位食堂吃廉政饭、做廉政事,不走吃人家嘴软的弯路,使干部做事干净,工作效率高,带领一班人被评为全国消协系统调解先进单位,调处的一桩桩维权大案,被百姓信任、业内公认赞叹。今年4月,李祥军处理126户汽车投诉群体上访案,在他的引导下按照合同约定在各县市区进行诉讼维权,化解了群诉矛盾。新发地200多户经营户至2018年以来合同履约纠纷群访案李祥军也在今年4月进行有效化解。这些大案要案的处理他没有吸一根双方当事人的烟,没有喝一瓶双方当事人送的矿泉水。

  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行为,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树立良好党员形象,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开展抗议各项工作,发布消费警示,发布消费倡议,引导全区广大消费者自我防护,带动身边的人,感化身边的人搞好疫情防控。

  三、“手稳”托起消保事业。

  在调解中,从不收受任何一方的礼品,礼金,礼物,经常教导同事办事要手稳,工作才公平,不要别人的东西,让自己问心无愧,调处才有力量,才让群众放心。在他的领导下,襄州集体维权诉讼案件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他组织各个职能部门联合联办3.15晚会,地点选择区政府会议室,严格按照节俭、廉政、务实高效的要求搞好消费教育普法宣传,同时得到了省、市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省、市电视台陆续播放了这台3.15电视晚会。

  四、“腿稳”树党员形象。

  不该去的娱乐场所不去,不该去的酒场不去,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在原则问题上让步。深入群众,主动去为人民服务。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所在居民小区的在职党员支部书记,他组织100名在职党员实行有序排班管控,带头严格履行排班分时段上岗。在排班上岗的基础上,他细化明确了门口岗、路口岗、巡查岗,排查岗,晚班巡查岗的各自职责,让参加的人员知道什么岗位干什么事。在他的领导下,小区的在职党员人人自觉,通过这次抗击疫情大考试,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向心力,发扬了党员不怕苦、不怕难的牺牲精神,所在小区无一例确证病例,发挥了一线党组织在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