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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用好“婆婆嘴” 分层分级约谈提醒595人

时间:2021-01-21 10:46:37 文章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我组对你单位驻古驿镇孙寨村工作队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3名工作队队员均不在岗,未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五天四夜’工作制度,现将该问题交由你单位约谈问责......”近日,襄州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相关要求,向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发送了一份问责函。

这是襄州区纪委监委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缩影。

为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襄州区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治站位不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约谈等8种处理方式,做到提前警示,及时警告,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分层分级谈话机制,对风险点高的重点工作岗位党员干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化约谈;对约谈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进行警醒式约谈;对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自警自律的廉政提醒式约谈;为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摸清干部思想动态进行沟通式约谈。

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典型案例通报、“一案一教育”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做到“预防针”常打、“紧箍咒”常念、“婆婆嘴”常说;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发放督办单形式,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随机抽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严肃问责;把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依据和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的参考。

据了解,2020年,该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95人,在“四种形态”中占比56.6%,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