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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做实警示教育 “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5-05-12 11:01:05

“邹某、马某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襄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某单位党员干部会上现场宣布党纪处分决定。

“主要是我思想认识不足、学习不深,导致犯了错误。我一定以案为鉴,严格约束‘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交友圈,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纪人在现场懊悔表态。

会上,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通报案情,剖析案件根源,指出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中的问题,要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漏洞,并对后续监督和警示教育提出建议。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抓手,在涉案人员和案发单位推行 “五个一” 工作法 —— 制定个性化宣布方案、召开专题警示会议、开展双向谈心谈话、组织集体座谈研讨、留存过程档案,实现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深度融合。

襄州区纪委监委创新 “一案一策” 模式,宣布前结合违纪行为特征和单位管理实际,梳理监管薄弱环节,量身定制整改建议清单;宣布时从违纪事实认定、廉政风险防控、干部监督漏洞等维度立体剖析,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推动纪法意识入脑入心。

为巩固教育成效,该区构建 “双督查” 机制:一方面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通过专项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建立整改评估体系,定期 “回头看”。同时,组建回访教育小组,通过心理疏导、政策解读等帮助受处分干部 “纠错”,实现从 “有错” 到 “有为” 转化。

数据显示,今年该区纪委监委已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53 人次(含科级干部 7 人),教育党员干部 1000 余人次。

“我们将把宣布处分决定的现场转化为沉浸式纪律教育课堂,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刘雪聪 杨迎春 张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