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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两个责任”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15-04-22 16:24:09 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第一纪工委自去年9月组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三转”要求,聚集主业主责,从严从实推进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牵住“牛鼻子”,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明责无论会议部署还是检查工作,都要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制定目标任务、做好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建立签字背书、工作报告等制度。二是督责。去年底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办,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考责。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促使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四是追责。持续“一案双查”,严厉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的两个市直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持续反“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一是适应常态。教育干部充分认识当前反“四风”的新形势,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抓“长”、抓“细”新常态,切实担当起正风肃纪责任。二是持续发力。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纠正“四风”问题6大类110多个。三是督促整改。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对省市督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6个单位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核查,区别情况严肃处置。对查否的相关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但不忘及时敲打提醒;对违规程度较轻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时整改。四是铁面问责。对两个市直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坚决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4个市直单位及时进行廉政约谈。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三、坚持“零容忍”,集中全力查办案件。一是分类处置案件线索。采取统一管理、集中处置、分类办理的办法,共受理信访举报16件(次),其中自办12件,转办3件,暂存1件,立案2件,信访了结9件,发现其他违纪线索3个,给予纪律处分1人。二是全员上阵查办案件。把查办案件作为主业中的主业,坚持领导上阵、全员办案。大案要案书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重要案件由副书记亲自挂帅直接查办。三是统筹力量协同作战。争取委局机关各部室和联系单位的支持配合,统筹各方力量,先后从市委党校、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协调了3名干部帮助工作,同襄州检察院联合协作办案等,构建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办案格局,形成办案合力。四是惩防并举注重实效。坚持“惩防一体化”。先后向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市行管局等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四、织密“防控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完善惩防体系。督促各单位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人和事,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体系;督促牵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切实落实牵头责任。二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指导各单位对权力监管事项进行梳理,初步审定14家单位权力监管事项104项。三是推进约谈、检查考核等制度常态化。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纪律规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五)正人先正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一是加强学习提能力。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纪委领导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注重探索趟路子。结合派出纪工委的职能特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使工作尽快走向规范化。三是明确责任强意识。聚集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增强纪律规则意识,以法治方式推动监督责任的落实;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各项工作争第一、创一流;增强担当意识,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绝不姑息。四是严格自律重自清。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形成分工合作、团结战斗、民主和谐的工作局面;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