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第一纪工委集中学习《案件质量标准》
派出第一纪工委集中学习讨论《案件质量标准》
5月27日上午,市派出第一纪工委召开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讨论了《案件质量标准》和卷宗模本(修订版)。副书记苏昊传达了在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案件质量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进行了学习讨论,最后书记马朝江就案件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注重强化案件质量意识。要研究案件检查工作,同时利用工作例会的机会,组织纪工委干部认真学习业务法规,提高干部的证据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牢固树立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
二是要严格落实案件质量标准。在纪律审查的全过程中,认真对照案件质量检查评分表112项,查找与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把案件质量标准融入到纪律审查的每一个环节。
三是要注重建立互评互查机制。一是定时对正在办理的纪律审查案件进行相互检查,对照《案件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每件纪律审查案件检查完结后,认真对照每一项指标进行检查,发现与标准不一致的地方及时修改完善,然后报市纪委审理室代审;三是案件执行完毕后,再对照标准检查完善,归档立卷。
(派出第一纪工委 刘伟)